语言是沟通的桥梁,任何工作都脱离不了语言的交流,尤其是法院审判工作,当事人的诉求主张、法官耐心细致的息诉服判工作,都要通过语言表述来完成,对于一些长期沿用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群众来说,诉讼语言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他们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对此,曲麻莱县法院结合我县藏民族占全县总人口97.6%的实际情况,充分重视双语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按照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当地牧民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从而使我院在双语诉讼便民服务工作中呈现了以下几大亮点。
一是加强双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立案窗口选派熟悉业务的民族干警积极主动的利用民族语言就有关举证指引、诉讼须知、风险告知等制度向群众开展诉讼指导,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双语服务,扫除了群众诉讼语言表达障碍,深受农牧民群众的好评,进一步提升了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同时我院印制并发放《汉藏对照诉讼指南》,尽力满足了民族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是充分保障当事人在庭审中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首次将“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在庭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中一并告知说明,切实保障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参加诉讼的权利。
三是规范双语庭审行为。我院积极制作了双语庭审提纲模板,并鼓励法官用当地通用的藏语按照双语模板主持庭审,这样不仅规范了双语庭审程序,还提高了双语庭审质量。
四是强化“双语”培训。我院始终把培养藏汉双语法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选派干警、法官参加双语培训,组织双语庭审研讨会,就法律名词、语言表述进行讨论学习,提高双语庭审驾驭能力。
五是制作双语裁判文书并向当事人进行双语送达。双语裁判文书的制作是一项重大司法改革任务,也是我院当前乃至今后的一个工作重点,它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为维护公民的诉讼权利,改善少数民族诉讼平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院用双语办结案件63件,制作完成藏汉双语裁判文书63份,占需要制作藏汉双语裁判文书的100%。此外,我院了还积极用当地通用的藏文发布公告以及其他行政文件和工作简报,并在裁判文书公开网及我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双语文书,百分之百的实现了双语诉讼及双语办公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