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为执行我院一离婚析产纠纷案件,曲麻莱法院副院长玉生带领八名干警组成执行专案小组,前往麻秀村当事人的家中开展离婚析产执行工作。
当天上午,执行小组驱车前往此案的被告人江某家中。因江某家住偏僻牧区,道路崎岖且通讯不便,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途中执行小组工作人员来到麻秀村村委书记家中,了解了江某家的具体所在地和家中牲畜寄存的具体情况。一个小时之后执行小组也顺利联系到江某本人,通过此执行小组中两名法官的耐心释案下,双方对牲畜的分割意见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当场签字捺印。
随后,执行小组的干警们在经过简单的野外就餐以后又继续前往巴干乡,对两人家中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终于来到了当事人在巴干乡的家中。玉生院长作为此案的主审法官,清点了当事人双方的家庭财产,经再一次调解,确定了各自的份额后,双方达成了最终的财产分割协议,执行小组中的年轻干警们也亲自上阵,帮助当事人搬运分割好的家庭财产。审判员西拉尕松同志全程监督财产分割细节,以确保案件的公平、公正。自此,该离婚析产纠纷执行案件圆满结束。